9月1日晚间,北京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北京监管局,联合发布《关于优化我市个人住房贷款中住房套数认定标准的通知》,明确居民家庭申请贷款购买商品住房时,家庭成员在本市名下无成套住房的,不论是否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均按首套住房执行住房信贷政策。
该政策自9月1日起执行。
至此,广州、深圳、上海、北京四个一线城市全部落实执行“认房不认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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