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演艺行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化解综合机制,近日,中国演艺协会成立调解中心,以调解方式解决行业内及相关的民商事纠纷。该中心也是国内首家演出行业调解机构。
加强诉讼源头治理
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
2021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信访源头治理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意见》,强调要更多发挥法治力量引导化解矛盾纠纷,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和管控,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
源头防控、多元纠纷解决的社会治理理念,回应了新时期中国社会矛盾变化的现实需要。坚持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把诉讼作为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防线,加快构建顺畅、协调、有序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已经成为新时期我国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结合演艺行业特点,中国演艺协会积极践行源头管理、多元纠纷解决的理念,成立了首个行业纠纷调解组织。调解中心是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的内设机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为协会会员和行业内相关机构提供政策法律咨询,为演艺纠纷当事人提供纠纷调解,与其他调解组织开展业务交流。
从事多年调解工作的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会长翟景民坦言,诉讼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佳方式。在一些发达国家,95%以上的民商事案件都是通过调解、仲裁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的,真正上法院的人很少。然而,我国大多数民商事案件都是在法院进行诉讼,消耗了大量宝贵的司法资源,与社会治理现代化不相适应。诉讼是最后一道防线,不能把法院诉讼放在解决社会矛盾的第一线。第一道防线应该是调解和谈判来解决争端。
开放、规范、社会各界广泛参与。
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章程赋予其调解纠纷的职能。中国演出行业协会会长朱说:“过去,协会也开展过调解会员经济纠纷的工作。但往往以妥协为主,对当事人的纠纷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经验和专业指导。案例不多,成效也不大。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演出被取消或暂停,给演出单位造成了很大损失,也导致了有关方面在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上的纠结。”
随着调解中心的建立,调解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将发生重大变化。公开、规范和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是调解中心工作的基本原则。公示是对纠纷双方利益的保护,是调解结果公正的前提;规范化是调解程序的完善,是调解过程的要求;社会的广泛参与是调解结果公正的保障。
中国演艺行业协会调解中心拟邀请三个层面的专业人士组成调解员团队,包括演艺领域资深从业人员、专家学者、行业律师等。资深从业人员包括演出产业链上下游机构运营经理、知识产权管理和法务管理从业人员。“之所以要找资深业内人士,是因为演出行业的特点是外人不熟悉的。除了具体项目操作中的规范环节,还有很多细节要‘酌情’考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调解中心执行主任刘志军说。同时,为了方便今后的调解工作,从地域分布来看,调解员的选拔也将尽可能覆盖国内文化娱乐市场相对发达的地区和城市。除了广州、广州、深圳,成都、四川、武汉、湖北、Xi、陕西、苏州、江苏等地也将发展专业调解员。入选调解员将严格按照北京多元化调解发展促进会的规定参加业务培训,并通过相关资格考试。
呼应行业发展的客观需求
“受疫情影响,目前很多演出取消或暂停,给演出单位带来了很大损失。也引起了有关各方对责任认定和处理意见的争议。随着音乐人版权意识的增强,版权问题的矛盾日益突出。与诉讼等解决矛盾的方式相比,调解已经成为一种便捷、高效的解决纠纷的方式。“摩登天空的法务总监石海鑫说,“司法资源是有限的,诉讼需要大量的时间成本。作为一种多元化的争端解决机制,调解更加灵活,成本更低。而且我们更注重其保密性,因为在具体演出项目的操作过程中,比如涉及艺人、经纪公司、演出费用、演出合同等,很多都是行业惯例偏向商业秘密的。诉讼后判决公开,实际上不利于项目运作。同时,一些原本很小的纠纷,被粉丝不断放大,产生更多不必要的纠纷。我们非常欢迎通过调解解决行业矛盾的能力。"
今后,随着演出市场的回暖,演出活动的增多,演出机构与演出从业人员发生经济纠纷的概率肯定会增加。旷日持久的法律解决方案不仅会给演出机构的日常经营活动带来额外的压力,也会使当事人身心疲惫。
小纷争不破合作,大纷争不破人和。中国演出行业协会调解中心的成立,全面的司法指导,诉讼与调解对接,行业协作,一站式、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是演出机构和从业人员更加优化的选择,是对演出行业和市场健康发展的积极加持和助推。
上一篇:主题车厢献礼建团百年
下一篇:返回列表
声明:以上内容为本网站转自其它媒体,相关信息仅为传递更多企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本网观点,亦不代表本网站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投资有风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