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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取消初中后的普职分流”系误读

时间:2022-04-28 14:48:00 来源:网络   阅读量:5437   

“新修订的职业教育法公布后,一些媒体和专家将‘普通职业教育协调发展’解读为‘取消初中后普通职业教育’,这其实是一种误解。”4月27日,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陈说。

新法规定,义务教育后不同阶段要因地制宜推进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协调发展。这是在“双轨”教育的基础上,对我国义务教育后普通职业教育分类发展更科学、更规范的表述,与时俱进。它体现了各级各类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理念,也为我国优质教育的多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陈说,这部新法规定有四个关键词需要我们把握。第一个关键词是义务教育之后。义务教育以后,也就是说初中教育以后,要实行普通职业分类教育。第二个关键词是不同阶段。这里指的是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这两个阶段都有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第三个关键词是因地制宜。也就是说,不是“一刀切”,而是要允许各地普通职业教育比例的差异。各地可根据区域社会发展程度、当地产业发展需要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情况,合理规划职业学校和普通学校招生规模。第四个关键词是协调发展。也就是说,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一样重要。两类教育没有区别,只有办学模式的融合和教育方式的异同,有相同也有不同。优质教育体系是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的双轮驱动、两翼进步。要用辩证的、全面的、平衡的观点促进教育结构、规模和质量的有机统一。

陈强调,义务教育后实施“普通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绝对不是要取消中等职业教育,而是要转变发展中等职业教育的思路,实现办好中等职业教育的根本转向。重点是提高中职教育质量,拓宽中职学生成长成才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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